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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受到伤害时消费者请留好证据

1998-10-27 来源:生活时报 罗伟 我有话说

为了能有一个美丽的身段,在外企工作的陈小姐在报纸上看到一美容院的健胸广告后,来到该美容院。美容院规定,凡购买该院健胸霜两瓶,可在该院免费做一次机械健胸。就在陈小姐做健胸时,健胸机控制负压的机器发生故障,使陈小姐的两个乳房变得黑紫,美容院的人连忙带其去医院治疗,经过两个月陈小姐就其伤害赔偿问题与美容院达不成一致意见,于是投诉到东城工商局。

工商部门在解决该问题时,由于陈小姐当时没有拍下受伤时伤处的照片,两个多月后伤外表瘀血已被吸收,就其伤害程度不好确定,给陈小姐的赔偿问题带来一定难度。

现在照相机已十分普及,操作起来十分简便,当自己和家人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伤害时,而证明的证据材料日后可能会有变化,如本文所提到的情况,高压锅、啤酒瓶爆炸等意外事故的现场,应及时拍摄下照片,以便在投诉索赔时作为有利的证据,使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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